湖北,武汉 。林女士花了14800元请了一个月嫂,没有想到这个月嫂连尿不湿和隔离垫都分不清,在其上岗四天孩子都生病了,林女士去家政公司讨要说法。工作人员回复:我们只是照顾孩子的,谁能保证孩子不会生病。林女士眼看就要到预产期了,可是老人都不在身边,不要说其丈夫一个大男人什么都不懂,就连她作为一个新手妈妈也是毫无所知,于是想到月子期间请一个月嫂,这样自己就可以比较轻松了。林女士和其丈夫找了好几家家政公司,最终确定了一个月嫂。当时对方跟林女士介绍,说这个月嫂非常的有经验,而且年纪刚刚好,还给了林女士看了她的证件,表示还是一名高级的母婴师。而林女士听到该公司对这个月嫂的介绍,以及考虑到对方还是高级母婴师,心想着应该带孩子很有经验,意识就约见了这位月嫂,给林女士的感觉还不错,于是就和家政敲定了她,双方签了合同,26天14800元。本以为请了个月嫂帮忙,自己会轻松很多,可万万没有想到,这让林女士苦不堪言。刚上岗的第一天,林女士带着孩子回家,放到床铺没有多久孩子就哭了,林女士发现孩子的尿包湿了,于是叫月嫂拿尿不湿和隔离垫来,并告诉了她放在哪个位置。等月嫂回来后要求她帮孩子换尿不湿,可是等了好一会月嫂都没有帮忙换,这时林女士问她怎么回事中欧体育,这时她告诉林女士自己分不清哪个是尿不湿和隔离垫。听到对方这么说,林女士感到很震惊,连尿不湿都分不清楚,这确定是来当月嫂的中欧体育。可是眼下也没有其他人,林女士就想着将就一下。然而令林女士更没有想到的是,这位月嫂连奶粉要冲多少,隔几个小时要喂孩子一次,这些她都不清。这林女士也忍了,觉得这些说一两次就会了。可是更糟心的还在后面,孩子生病了这位月嫂也是毫不知情,还是林女士发现的。仅仅上岗四天,孩子就被折腾成这样,林女士怎么可能还敢继续用她,于是联系家政公司讨要说的。林女士说当初介绍的时候说得她有多好,而且还说她非常有经验,还是高级母婴师,可她仅仅上岗四天孩子就病了,这一切可以说明家政欺骗了她,林女士要讨个说法。然而对方的工作人员表示,作为月嫂只是去护理孩子而已,谁能保证孩子不会生病,妥妥的在推卸责任。对此有人说小孩生病不一定是她的问题,但尿不湿都不认识,那她的问题有点大,这月嫂就真的非常不合格了。有人说现在的月嫂都是包装出来的,证也是假的中欧体育,即使是真的考个月嫂证好随便简单的,有些人甚至没有经验,去学了几节课就上岗了,很多东西她们根本就不懂。因此有人提出请月嫂,首先问她有孩子了没,孩子多大了,孩子是不是她自己带大的,那些才是最有经验的,再加上培训,基本上都不会太差,绝对不会尿不湿和隔离垫都不懂。真的该好好整顿一下这个月嫂市场了,价格高得离谱,能力与工资完全不匹配。林女士请到的月嫂和家政介绍的完全不沾边,该怎么维权呢?一、林女士从家政找来月嫂,双方之间就是服务合同关系,既然是月嫂是照顾和孩子的,对于如何照顾好应当是有经验的,而请月嫂的目的就是能够照顾好孩子和产妇,而家政有义务提供合格的月嫂给顾客,否则就是没有尽到义务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,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。第一百五十七条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从林女士去家政了解月嫂时,对方声称这位月嫂有经验而且还是母婴师,可实际上连尿不湿和隔离垫这都分不清,奶粉也不清楚冲多少,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懂得月嫂,完全与事实不符,对方存在欺诈行为,林女士可以撤销合同,并且要求孩子生病的一些损失。二、从这位月嫂的经验来看,根本是没有当月嫂资质的,但是她却有一本高级母婴证,可以看出这本证可能是假的,如果真是这样,是违法的行为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,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按照这位月嫂的行为,很可能是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,但是却有本母婴证,这很有可能是买来的,因此买假证使用假证,那就是违法行为,要接受行政处罚。